主体 | 相关人物 | 事件详情 | 业务发展 | 医院情况 | 业绩情况 | 股权交易 | 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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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 | - | 以业绩承诺未达标为由起诉林春光等追讨业绩补偿,一审诉求被全部驳回;被林春光反诉追讨股权收购尾款,法院支持1亿元 | 从主营钢结构业务,转成天然气相关业务,后定下大健康、清洁能源双主业发展战略 | 下属子公司有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青岛新视界光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等;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曾是旗下医院,林春光退出后脱离直接关系 | 2022年半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000万元 - 6500万元,由盈转亏,原因包括部分子公司受疫情影响收入下降、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产生较大非经常性损益 | 2018年收购新视界51股权,对价6亿元;2020年1月收购新视界剩余49股权,对价7.41亿元 | - |
2022年1月17日公告下属子公司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其总经理李俊杰涉嫌违法犯罪、单位行贿被起诉,该医院被判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20万元 | - | - | - | - | - | ||
新视界眼科 | 林春光 | 新视界眼科创始人,莆田(中国)健康产业总会上海常务副会长,被认为是“莆田系”商人代表人物;起诉光正眼科追讨股权收购尾款,部分诉求获支持;曾是光正眼科昔日二股东,现仍持有2.75股份 | 2004年由林春光一手创办,在青岛、成都、郑州、济南、无锡等地开设多家眼科医院,形成全国性连锁网络 | 是私立正规的连锁眼科医院,在国内上海、青岛、成都等地开设13家眼科专科医院,不乏三级资质的眼专科医院;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蒲田分院设备先进、有专业医疗团队、服务体系完善 | 根据业绩对赌,2018年度、2019年度完成净利润目标,分别不低于1.15亿、1.3225亿;2020年度未完成,目标净利润不低于1.5209亿 | 2018 - 2020年分两次将股权卖给光正眼科,套取逾10亿资金 | 上海芳芷大股东吴金业曾是新视界眼科副总监,通过上海聂弘间接持股;林春光是上海聂弘大出资人 |
林弘立、林弘远、林弘威 | 林弘立、林弘远是林春光儿子,为莎普爱思实控人;林弘威与林春光控制上海新视界实业有限公司等新视界眼科股东公司 | - | - | - | - | 林长剑为林弘立、林弘远堂哥,持有上海芳芷20股权 | |
莎普爱思 | 陈德康、林弘立、林弘远 | 原创始人陈德康套现离场,将控制权转让给林弘立、林弘远兄弟;2022年8月13日董事会改选,原创始人兼董事长陈德康及多名董事、监事辞职,换上新成员 | 曾通过广告将“莎普爱思滴眼液”打造成治疗白内障的神药,保持超强盈利能力,后业绩一落千丈 | - | 连续两年主营亏损 | 年初陈德康筹划将上市公司转让给林氏兄弟 | - |
备注:1. 新视界眼科业绩对赌未完成引发光正眼科与林春光之间的诉讼和反诉。2. 光正眼科转型发展面临业绩困境。3. 莎普爱思控制权变更,董事会“大换血”。
术语解释: - 业绩对赌:通常是在企业并购或投资中,交易双方根据未来不确定的业绩情况进行的一种约定。如果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一方可以获得某种奖励;如果未达到,另一方则有权要求补偿。 -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规定,给予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